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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程序多处违法 强行推掉农民“命根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06

赵先生是湖南省A市A区城郊村人,2009年在该村承包了土地,并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赵先生合法享有该地2009年到2029年的土地使用权。赵先生一直从事农业耕种工作,生活充实而有动力。2013年9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A市实施市级规划批次用地的批复》,批复包括赵先生承包土地在内的土地作为A市实施市级规划用地。2013年9月22日,A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3年10月2日,A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于赵先生在法定的期限内未与征收部门就地上附着物达成补偿协议,A区政府便派人对王先生土地上的农作物等附着物进行了强制拆除,之后,此块土地便成为砂石路面及闲置地,直到2014年10月23日,A区政府又对赵先生的地上附属物作出了补偿决定,并于次日,将补偿款提存与A市的某公证处。而此时,距离王先生的地上附着物被强制拆除已达一年之久。由于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说法,王先生便诉诸法律寻求帮助。在经过网络搜索,王先生联系到了北京凯诺律所韩律师,在跟韩律师有过多次电话沟通之后,王先生决定委托韩律师为其维权。在接受委托后,韩律师针对案情进行了讨论分析。

  【办案掠影】

  近年来,土地征收拆迁已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征收土地的同时,如何在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接受律所委派后,韩律师便开始投入了准备工作,律师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了A区政府此次征地的相关批文以及政府的各项公告。之后,律师对材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A区政府征收过程中的纰漏逐渐显现出来。之后,律师又针对这些纰漏进行调查,使得证据链更加坚固。

  在将材料整理完毕后,律师将材料递交给A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然而,A市政府却作出了维持决定。对于这种官官相护的局面,韩律师早就习以为常。为了避免当事人的权益有更大的损害,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的申请,要求彻查此次A区政府的征收行为。在庭上,A区政府对自己征收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进行反驳,而韩律师的真知灼见大大挫伤了A区政府的嚣张气焰。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相信在韩律师的帮助下,一定会助赵先生一臂之力。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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